巫师财经出B站记#巫师财经作者与B站的恩怨情仇
“资本永不眠”,巫师财经最喜欢的这句话,恰好解释了他目前所做的一切。
作者 | 园长
编辑 | 杨晶 Tim
2020年6月的第二个周末,从B站白手起家的Up主巫师财经,宣布他和B站分道扬镳了。从入驻,盛开到离开,巫师财经这朵“后浪”,在B站上只翻涌了不到九个月。
巫师财经是一位财经金融领域的视频创作者。尽管它曾因洗稿、伪造人设等行为被“锤”,但这并不妨碍它在B站创下过两个月涨粉超百万的“奇迹”。
它和“半佛仙人”、“罗翔说刑法”等创作者一起耕耘,让B站知识类视频内容社区在2019年末、2020年之初充满活力。
巫师财经和B站,本应相得益彰,就算分别也要好聚好散,为什么会走到如今公开决裂的地步呢?
巫师财经和B站争议事件时间线 整理:刺猬公社
也有消息认为,巫师财经将入驻西瓜视频。6月15日晚间,西瓜视频公关告诉刺猬公社(ID:ciweigongshe),“对此不回应”,但又称“有进一步消息再同步”。
巫师财经“出走”始末
不论是按照B站的说辞还是巫师财经的声明,这件事的经过本身并不复杂。
当事人巫师财经的声明表示,他们早在2020年4月,就收到了B站接洽内容合作事宜的邀请。随后,他们拒绝了和B站继续合作的协议。
但B站方面始终认为,巫师财经和B站的合作协议是有效的,并且向他们“强行转账”。
于是,巫师财经开始公开“手撕”B站,先是发视频,然后又凌晨发声明,言辞中不乏激烈之处。
B站的回应也非常及时。第一次回应间隔只用了半天时间,第二次则只有几个钟头。B站方面展示了包括邮件、合同在内的一系列“证据”,直指巫师财经违反协议规定。
值得注意的是,第一次回应时,B站还在要求巫师财经“迷途知返”,不要违反协议,否则将起诉。第二次的深夜回应,则只发布了相关资料的截图。
有观点认为,B站在第一次回应时仍没下定决心和巫师财经一刀两断,还想给CP留有余地,但B站的耐心显然没有得到巫师财经的尊重。于是,B站只好拿出了“实锤”,砸向一手捧起来的Up主。
巫师财经仍在一些B站知识类账号排行榜中高居榜眼 数据来源:火烧云数据
但巫师财经一走,B站还是亏了。找遍B站知识区,并没有相对应的Up主能马上填补巫师财经留下的空白。
和半佛仙人等风格轻松、沙雕动图满天飞的知识类Up主不同,巫师财经算得上Up主中的“文化人”。这在它的用词造句上可见一斑,华丽的词藻一直是巫师财经视频文本的特色。
即使在对B站的告别视频中,“雪泥鸿爪”、“卜数只偶”、“架海金梁”……这些人们平时用不到的高端词汇,也都一如既往悉数登场。
当然写稿方面“有点东西”的巫师财经,在内容上并非白璧无瑕。有不少网友就指出,巫师财经一提到经济、金融上的种种现象,必加一句“资本永不眠”,这种归因显得过于简单。
不过对于他的离去,有网友就指出,这句话恰好又能解释他为何要离开自己的原生平台:都是为了流量和钱啊!
谁在追逐头部内容创作者
很明显,巫师财经这类专业知识类视频创作者,最近正成为各大短视频平台争抢的头部内容CP。
2020年6月,B站就为这类内容开辟了专门栏目“知识区”,推出了知识官招募令计划,为创作者提供百万奖金加上亿流量的扶持。
而西瓜视频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发起了“西瓜活字计划”,投入一亿元现金+价值一亿元的流量,招募文字创作者“转产”视频。
B站知识区页面
对于平台来说,获得一个头部创作者,意味着在这一领域抢得先机,迅速抹平和竞争对手的差距。
具体到巫师财经,将这个已经声名鹊起的创作者“挖”来,能够很大程度上提升平台在知识类内容上的影响力,背后打的还是“破圈”,“流量”的主意。
例如B站,拓展知识类社区,满足年轻核心用户对“知识成长”的期待是B站最近一两年的重要发力点。
B站公布的数据显示,2019年,B站学习类UP主数量同比增长151%,学习类视频播放量同比增长274%,全年泛知识视频的观看用户数突破了5000万。
随着B站通过新设知识分区,B站把开屏页都改成了“你感兴趣的视频都在B站”,B站破圈的目标可见清晰而有力度。
当然有竞争,就意味着创作者被挖角或跳槽现象将愈发频发,平台维护头部创作者的成本也将水涨船高。
这种现象在游戏主播领域非常普遍,一些头部游戏主播就屡屡曝出几百万、上千万的天文数字违约金事件。
最近,斗鱼诉知名电竞选手、主播韦神一案的判决结果显示,在合同期内从从斗鱼“跳槽”到虎牙的韦神,其行为构成“故意根本违约”,需要向斗鱼支付违约金8522万元。
而斗鱼在2020年一季度的净利润,是2.97亿。对于平台和主播来说,这笔钱都不算小数目。是什么让内容创作者不惜拼上争议和堪称天文数字的金钱,也要换一家平台另起炉灶呢?
“主播跳槽去的平台,一般会为主播支付前东家的违约金。”一位熟悉游戏直播行业内情的人士向刺猬公社表示。这种情况,有些类似体育明星在俱乐部之间的“转会费”,只不过以违约金的形式表现了出来。
平台看似财大气粗,但也不是“不用掂量钱包的重量”。
当年的熊猫直播,凭借着王思聪的“钞能力”,为从其它平台上挖来的头部主播支付了大笔违约金。挖曹悦的360万违约金、挖“主机一哥”王亮的192万、挖“Sol君”尹昉的336万……一笔笔违约金开支流水般烧掉,慢慢成了压垮熊猫直播最后的稻草。最近熊猫直播正在破产清算、靠着拍卖周边回本。
可见,对于创作者来说,和这样的平台签约虽然短期钱多,但长期看同样是不明智的。
创作者们期待一个收益和流量都相对稳定的内容平台,而不是趁着某些热点,待遇忽高忽低。这样既不能保证内容的稳定产出,也实现不了内容的最大化变现。
创作者和内容平台的博弈论
平台之间互相竞争,其实头部达人和创作者之间也存在匹配问题,比如短期变现与长期发展。
自称在B站没接到广告、一直“用爱发电”的巫师财经,对于变现的渴望非常明显。和他同样火爆的半佛仙人,早已“恰”到了各个大公司的广告收入。
巫师财经看在眼里,“急”在声明里:“用爱发电”成不了内容创业可持续发展的常态。对于变现的心急程度可管窥一斑。
另外,创作者与平台社区氛围的“匹配度”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创作者的去留。
巫师财经抄袭“实锤” 图源知乎
抄袭和洗稿,始终是巫师财经挥之不去的争议问题。有人指出,他们的几期爆款视频,有不少都抄袭自知乎匿名回答,甚至大面积搬运同类公号文章。
其中最严重的一期视频《杨超越与资本博弈之路,起底幕后老本与资本运作》,就“化用”了自媒体数娱梦工厂的文章《杨超越公司“上市”背后,新一代流量的资本术》,逻辑、案例和结论等都像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后来,巫师财经发布了致歉声明,但很多网友并不买账。特别是在原创问题上比较“较真儿”的B站和知乎网友,在巫师财经的视频和讨论下面,不友好的言论开始多了起来。
此外,在它“中金公司高端人士”的形象饱受质疑后,巫师财经的风评更差了。一些用户“眼睛里揉不得沙子”, 不能接受“人设崩塌”,社区氛围开始明显不利于巫师财经,这也影响了它的内容播放量。
最近巫师财经两期视频的播放量只有一二百万,远不及以前顶峰时期动辄四五百万的点击。
“退站视频”中巫师财经也感受到了B站的“环境变化”图源:巫师财经
于是,换一家更可能流量不差、用户也没那么计较原创与否的视频平台二次创业,显然对于巫师财经来说是个更好的出路。
用巫师财经的话语体系来解释这件事,“资本永不眠”仍是个万能公式。在资本的驱使下,平台竞逐优质内容的脚步不会停息。
对于巫师财经这类头部创作者来说,被资本的力量围猎,似乎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宿命。
巫师财经从 B 站出走:钱是不是万能的?
文 / 书航 2020.6.15
这几天,B 站财经 up 主(内容创作者)“巫师财经”跳槽到某大型视频平台,并与 B 站发生纠纷,事件持续引发业界关注。
巫师财经以高价与其它平台签约,离开 B 站。那么如果他在新平台呆不下去了,是否这个“卖身契”会阻挡他的进一步发展?为什么以前针对知乎等图文内容平台的“挖角”出师不利,但在视频内容方面,还真有那么点儿“金钱万能”的意思?B 站用户对“恰饭”行为的深恶痛绝是否会影响到平台上 up 主的去留选择,以及广告投放的选择?签独家就是立下“卖身契”?
B 站说双方已经签订合同,但巫师拒绝签字并单方面毁约。巫师方面则放出了一些内容,试图证明双方合同还没有签订完毕,因此自己仍是自由身。巫师方同时说 B 站得知其准备跳槽后,向其银行卡打了一笔款,并且拒绝接受退款。
巫师即将跳去的某视频平台,给出的挖人金额可能是多少?
有人说是 700 万,还有人夸张的说是 2000 万。这几乎可以肯定是独家买断的价格,而即便如此,这个价格也高到了难以抗拒的程度。
综合截稿为止的时间线,有其中一种可能的猜测是:
B 站有意长期签下巫师并已经开始接触,但此时巫师方面被 B 站和知乎网友质疑有“洗稿”行为,所以在临门一脚时候有点犹豫,加上大公司走流程可能本来就比较慢,就拖了一个月。
此时巫师接到另一视频平台的邀请,权衡之下就接受了,导致合同流程没走完,落得今日局面。
巫师财经和半佛仙人类似,都是从 B 站起家的作者,他们能拥有流量和影响力首先必须感谢 B 站。
但感谢归感谢,是否需要把这份感谢用整个职业生涯来偿还,则是另一回事。
本质上,这跟应届生去大公司当管培生,好不容易培养起来却被对手挖走了一个道理。所以对跳槽开战,相当于企业让员工签竞业禁止协议。
问题是,就算创作者跟平台的关系再怎么像雇佣关系,毕竟也不是真正的雇佣关系。万一承认是了,问题更多——你给 up 主上五险一金吗?
在巫师签约新平台之后,我们假设该平台拥有一个很强大的法务部门,那么接下来发生的,很可能就是对其他平台上转载的内容批量举报,直到别处有点儿人气的转载纷纷下架为止。
不过,也有一种说法是,这次巫师的签约是针对性的:除了 B 站,其它地方的同步发送不受限制,所以条件更为宽松。
然而在新平台呆的如果又不爽了,那么巫师可以怎么办?
假如巫师是做直播的主播,那就有点吃亏。
主播签约需要将姓名和身份证号绑定在合同里,因为主播出镜卖的就是真人。那么不管主播跳到其他任何地方,只要还以本人面貌开播那就是构成违约的。
所以 B 站之前也成功将 ASMR 主播少寒 Shine 告上法庭且胜诉。至于韦神从斗鱼跳槽虎牙被判赔 8522 万违约金则创下了同类案件的金额新高。
这就说明主播签的独家更像是“卖身契”,他所拥有的个人权利是更低的。同样的情况也包括最近闹腾的网文。
因为虽然说理论上可以像是专栏一样,在另外一个平台就换一个名字,但是你整本小说的人物设定,世界观和情节走向都是固定下来的,只有烂尾了事,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选择,所以网文作者也是很难跳到其他地方。当然,阅文在网文世界的平台绝对优势地位,也增加了作者选择其他出路的困难。
但对于图文和视频内容的作者,一般来说,签合同的对象应该是某个特定的专栏,而并不是签下这个人本身,更不是需要买断这个姓名及身份证号在任何地方发布的任何内容。
那这就好办了,巫师财经今后换其他地方发展,改个名字,比如改叫巫婆财经就没问题了。
实际上,一些具有强大、稳定内容创作能力的人,开始可能跟一个平台识于微时,签约制作节目是独家的。但是当平台无法满足自己进一步的要求,比如价格没有谈拢的时候,那就可以跳到另外一个平台,用新的名字继续做同样的内容。
高晓松在优酷做了几季《晓说》以后跳到爱奇艺,这个专栏名字就改作《晓松奇谈》,大家照听不误。
原来在广播渠道非常著名的梁宏达,后来转战电视和视频网站,每一次推出的专栏名字都不一样,但是喜欢听的家里长辈会问说,现在该到哪个平台上去看老梁。
这种情况下,创作者相对平台处于强势地位,每一个平台都只能拥有他的一部分内容,而不能占有这个人全部的知识产权和创造能力。
更有一些比较顶级的个人或机构,是以单篇文章(单集节目)为单位签独家的,或者只给个首发;然后另外的内容可能会在其他的地方首发。
总之,只要跟平台双方协商一致,那么不管是怎样类型的合同,都是可以签的。
金钱攻势对 up 主有用吗?
以前,悟空问答试图挖走知乎大 V,但结果并不理想。航通社当时也分析过背后的原因。
对图文内容而言,一个好的生态环境是激励优质内容继续产出的重要诱因,而这种生态的建立不能简单粗暴的砸钱获得。
但视频就不一样了。悟空问答的母公司字节跳动拥有成熟的视频生态——虽然跟 B 站不是 1:1 相同,但也是非常巨大的一个流量池子。
字节(也包括快手、好看视频、微博视频等等)这种视频生态和 B 站那种视频生态两相对比,谁好谁坏呢?
对于半佛、巫师这种由图文公众号转战视频的财经博主来说,进入更广阔的天地耕耘,难度相对在 B 站应该是有所降低。
这个圈子的“道德洁癖”更少,更允许自己重复利用已经播出的内容,以及“摘编”其他人的内容;而准备内容的深度也可以(且应该)更浅,最好简单粗暴地得出直接结论,30 秒就可以让人知道一件事的最终结论,而不必说出原理。所以,视频的制作环节就不必费那么多功夫。
视频还有一个独到的好处,就是大部分转载都不会掐头去尾,而是原样转发。这样就能留下里面的广告信息,不管是深度嵌入,还是简单粗暴的中插。
你再看知乎的文章,在微博截个长屏,既不给出处又没有链接,里面就算包含广告商品或软植入也不会被保留。
如果巫师的视频从新平台被搬运到微博或搬回 B 站,那只能增加,而不能降低他的商业价值。
没错,B 站有弹幕,B 站用户群的画像很清晰,从古典的广告投放理论看是有商业价值的。
但是弹幕对一些人(含社长)是不可或缺的佐餐佳品,另一些人却只觉得是视觉干扰;而用户方面,如果太纯粹且涌现出一股自豪感,那就会走向广告主期待的反面。
从这个角度看,挖走巫师的那个视频平台,是否在意他原有的观众池子截留在 B 站?挖他过来是纯粹要他的内容,还是希望用户跟着他流动过来?这都是存疑的,如果难度太大,平台其实完全不必理会他原有的用户群。
你为什么愤怒?
B 站确实推动了一部分 up 主商业化,但也不能做到让所有创作者都满意,所谓“用爱发电”这个词正是在 B 站颇为流行的。
而 B 站用户和知乎用户大量重叠的共性,是对创作者走向商业化,用内容变现的反感,这导致另一个词的流行:“恰饭”,更严重点就叫“恰烂钱”。
只不过,无尽的咒骂阻挡不了平台和创作者“团结一致向钱看”的步伐,这些死捧着“情怀”不放,并以此作为臧否人物唯一准绳的用户,也逐渐沦为商业世界的所谓“低价值用户”,食之无味,弃之恐怕也越来越不可惜。
有什么样的读者群体,确实就决定了我们能看到什么样的内容。一些又免费,又优质,可读性强,还在价值观方面不是所谓“夹带私货”的内容,以后应该是越来越少的。如果再要求这种内容不存在所谓“道德上的污点”,要做到全原创,那就更不可能做到。
所以既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一点,那么如果有人对于巫师也好,或者对其他人也好的“三观不正”可着劲儿批评,但是这些人又不是金主,对创作者的盈利能力没有影响,那这样的攻击可以说是没有效果的,完全可以忽略不计。
这件事情最让我们普通观众关注的一个问题,就是:像某视频平台这样撒钱,到底能不能让所有的,或者绝大多数的内容创作者真的就范?只要爷有钱任性,那是不是就可以买来想要的任何一种东西?
我们以前一直说,金钱不是万能的,有些东西是砸钱也买不过来的,这是一种内心朴素正义的表达,本身并未经过什么实证。
当我们曾看到一些平台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内容调性,用户氛围以及原创内容池子,而竞争对手砸钱挖人最后却失败了,我们内心很可能是有点儿欣慰的,因为这与我们的朴素正义情感相吻合。
但是,如果说反过来,你看到对手真的能用花钱的方式,把一些独家资源重新签过来,然后其他人再出更多的钱继续挖走,如此循环往复,可能就会颠覆我们这个朴素的认知,也会让我们心情不太好受。
毕竟我们大多数人都是碌碌无为之辈,不管 700 万还是 2000 万,算个零头的利润都是我们所无法企及的。满屏打出的一句句“恰烂钱”“给个群号,有钱一起赚啊”的背后,有几分又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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